引言
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,形成了多民族的大一统体系,其中各民族围绕人的生老病死等问题,形成了形式多样,且流传普遍的民俗。
婚礼民俗作为各种民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中的禁忌“避煞”习俗可谓是一个典型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婚礼中的“避煞”民俗在各个朝代,都出现了不同形式的演变和发展。
一、民俗婚礼禁忌中的“煞”
“煞”这种东西,在古代迷信的人看来,大致是会带来灾祸霉运等不吉利事物的鬼神,或者某种无形的气。
因而,古人在举办某些重要的事件时,比如婚礼、丧礼等,都要进行“避煞”。
宋代俞文豹在《吹剑四录》提到:避煞之说,不知出于何时。
古代婚礼中“避煞”民俗的出现,至今仍没有确切的时间,早在汉朝时期,婚礼就已经有了所谓“避煞”的说法。
根据严可均《全后汉文》记载,后汉聘礼中有种物品阳燧,意为“阳燧成明安身”。阳燧是取火的凹面铜镜,“成明安身”指使妖怪显形而逃避。
这是早期婚礼民俗中用阳燧“避煞”的方式。
至于避的煞为何物,究竟是什么,有无确切形体,在早期并没有具体的说法,直到唐代才有了所谓“三煞”的说法。
初唐诗人王梵志在《心恒更愿娶》中写道:“忽逢三煞头,一棒即了手”,这首诗讲述的是老人嫌弃妻子老迈,想另娶年纪小的女子为妇,谁知在婚礼中遭遇三煞,新人被当头一棒打死了。
在宋代时期,婚礼中的“煞”开始出现了具体的形体。
宋代高承在《事物记原》中提到:
“三煞者,谓青羊、乌鸡、青牛之神也。凡是三者在门,新人不得入。”
在当时的人看来,婚礼中的“煞”是青羊、乌鸡、青牛这三种动物的鬼神。
牛、羊、鸡这三种动物本是吉祥吉利的表现,为何会被古人认为是“煞”呢?
民间认为牛是“六畜之首”,是替人耕作的重要劳动力,有些时候牛的地位甚至比人还高,它一直受到官方的保护。
在宗教方面,青牛作为道教太上老君的坐骑,被视为道教的吉祥物,还有威慑鬼神之力。
陶渊明《续搜神记》中提到:
“赠君一言:凡人家殡殓葬送,苟非至亲,不可急往。良不获已,可乘青牛,乃髯奴御之,及乘白马,则可禳之。”
民间传说鬼怕青牛,因此地府中还专门设置拘拿鬼魂的牛头一职。
而羊的谐音“祥”,”羊”也与”阳”通用,被视为”三羊开泰”,在文化内涵和意义上都是吉祥的体现。
鸡也更不必说,鸡的谐音“吉”,象征吉利,且“雄鸡一唱天下白”,在古人看来是驱散黑暗,带来光明的体现,身负为人类打鸣的功绩。
不管怎么看,这常见的三种家庭禽畜,都是吉祥的象征,至于为何会沦为不祥的禁忌“煞”?
究其原因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,这是古代迷信下反向转化的异变体现。
举例来说,蝙蝠就被古人视为“福”的象征,以至于在门边的贴纸或者建筑上有五只蝙蝠,寓意“五福临门”;
蛇在某些文化语境下,被视为产妇生子或多子的象征,《诗经》中就有载:“维虺维蛇,女子之祥”。
在这样的转化之下,本是认为辟邪神物的青牛和吉祥的鸡、羊,在宋代婚俗中转化为凶煞,乃至于加上黑、乌等颜色变化来作否定,展示其黑暗一面。
加之这三样本就是民间饲养的常见动物,古人附会之下,组合成为婚礼民俗中的神秘禁忌“三煞”。
随着系统化的民俗出现,在历史没有断层的发展过程中,一直被后世民俗传承和发展,乃至于出现揉合天上星宿文化的鬼金羊、昴日鸡等“煞神”形象等。
二、民俗婚礼禁忌中的“避煞”方法
在“煞”这一民俗禁忌发展的同时,自汉以后,民间还在阳燧之外,演化出了许多避煞物品和其他方式。
古人从阳燧这种取火的凹面铜镜中得到启发,开始使用镜子作为“避煞”物品。
在甘肃的万佛峡石窟壁画中就有婚礼图,图中新郎新娘在身前地面上,放上一面圆镜,而这种使用镜子,某种意义上是从阳燧取火的方式下,使用镜子反射光亮来驱邪,以此进行“避煞”。
在此基础上,古人从镜子这一载体演化出更多“避煞”物品,其中受众较多的是鞍和秤,意思代表平安。
唐代苏鄂在《苏氏演义》中提到:
“婚姻之礼,坐女于马鞍之侧,或谓此北人尚乘鞍马之义。夫鞍者,安也,欲其安稳同载者也。”
唐时期的人继承南北朝遗风,糅合进婚礼民俗之中,让新进门的女子坐马鞍上或旁侧,取“鞍”与“安”的谐音关系,表示平安。
这个习俗在宋代延续了下来,根据《辽史》记载,皇帝大婚时,“前一人捧镜却行。置鞍于道,后过其上”。皇后下婚车之后,也要跨过马鞍,遵循这一“避煞”习俗。
在宋代时除了“鞍”这一“避煞”物品,还加入了秤。
《东京梦华录》中记载:“引新人跨鞍蓦草及秤上过”,秤和鞍加在一起,意味着平安。
随着时代发展,古人又开始简化“避煞”物品的载体,从阳燧取火和镜子反射光亮的内涵上,直接衍生了用火“避煞”的方式。
不论是婚礼上挂红灯笼,或者是点对蜡烛,都是利用火“避煞”简单的操作。
当然,除此之外,还有入门“跨火盆”的方法。这些看似多此一举的操作,也是以火“避煞”的体现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“避煞”方式上,也出现了迷信反向转化的情况,那就是从火异化成水。
老话说“嫁出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”,在某些地区迎娶新娘时,就有泼水的传统,而这便是“避煞”方式中火向水的转化。
历史在发展时会出现许多不一样的习俗,也有利用青羊、乌鸡、青牛“三煞”生物习性来“避煞”的方法。
《东京梦华录·娶妇》中记载:
“新妇下车子,……内盛谷、豆、钱、果、草节等咒祝,望门而撒,小儿辈争拾之,谓之`撒谷豆‘。俗云厌青羊等煞神也。”
无论是谷豆,还是草,都是这三种动物爱吃的食物,通过“撒谷豆”或“撒草”使其饱食,以此来避开所谓的“三煞”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今人对科学也有了更多的了解。
这些过去“避煞”的方式,如今以多种形式出现在婚礼中,并且某些环节转变为专门的婚礼礼节,而很多曾经看似禁忌的内涵,也逐渐转变成吉祥的寓意。
三、低生产力下的繁衍信仰
无论是汉族地区,还是少数民族地区,都有着自身独特的婚礼形式。
但婚礼民俗中“避煞”的仪式是极其普遍且广泛存在的。
并且婚礼中“煞”的存在,绝大多数情况都集中发生在新娘的身上。
宋代高承《事物记原》中提到:
“以三煞在门故也……,新人不得入,犯之损尊长及无子。”
古人认为“煞”潜藏在门中,新娘不能进入,如果不“避煞”,那么必将损害长辈以及没有子嗣的情况。
在他们朴素且迷信的意识中,“煞”的最大危害就是“无子”,而子孙兴旺关系到家庭和族群的延续和兴衰,女性作为生育的母亲,自然受到家庭的关注。
因此,古人才会让新娘“避煞”,以防止触碰到某些忌讳。
这是其现实原因决定的,由于古代生产力落后,医学技术不发达,使得生育率低下。
古人难以干预生育,自然将家族的生育和兴旺归咎到所谓的“煞”身上,希望其不能对女性产生危害,由此在婚礼中出现各种“避煞”的方式。
有些地方的婚俗,会在新娘入室后,新郎向房内各角落砍一刀,所唱“避煞”歌末句是:“四砍麒麟送子来”,不砍则无子,原因仍是“煞”会影响子嗣。
归根结底,所谓“避煞”的习俗,是古代生产力落后,古人对于繁衍信仰的产物。
这些看似迷信和愚昧的“避煞”方式,终究是底层老百姓对于多子多福的朴素渴望,以及不能保障生育安全的无奈之举。
结语
民俗作为一种民间流行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习俗,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经验的产物,也是基于现实需要下,形成的某种固定成条例的生活规范。
民俗的出现,是中华民族文化历史底蕴积累的表现。
纵观婚礼中“避煞”的习俗,在时代浪潮的冲击下,有些还在流传,但大多已经逐渐消失,其中所谓的“禁忌”更是荡然无存。
这是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逐步走向科学的体现,也是民俗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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