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文]
“九二:不出门庭,凶。
《象》曰:不出门庭,凶;失时极也。”
——《易经·水泽节卦》
[译文]
九二:不走出门户与庭院,有凶祸。
《象传》说:不走出门户与庭院,有凶祸;是因过度错失了时机。
[注解]
①本文是‘水泽节’卦的九二爻内容。
②‘不出户庭,凶’是因九二爻处在三、四、五爻互艮之下、艮为止,但九二爻进入二、三、四爻互震之中、震为行动;九二爻处在下卦中位,阳爻居于柔位,在卦变过程中当行未行(错过时机),以致从原来的有正应,到现在没有正应,甚至为六三爻所乘。
③‘极’是指过度,极端。本卦为错失节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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