灭,是简化后的写法,繁体为“滅”。《说文解字》中将其解释为“尽也”,即全部毁灭,无一幸存,听上去很是惨烈。
许慎认为“灭”的声旁是“烕”。
其实这个“烕”字,才是甲骨文中本来的“灭”字,而“水”大约是春秋时期加上的。
从甲骨文可以看到,左边是“火”字,没有异议。“火”在甲骨文中画的就是火焰,字形演变到战国、到小篆再到今天,基本没变。我们所谓的“四点水”,其实也不是水,而是“火”作为偏旁时的写法。
关于“灭”字的右半部分,出现了不同的解释。百度上解释为“戌”,这个字这几天我们反复提过,“戌”在古代是一种兵器(详见《有趣的汉字之“威”85(上)》),但从字形来看,和右半部分还是有区别的。查了一些资料,这个字是“戉”。
“戉”我们今天并不常用,但说起“越”大家一定知道,除了“跨越”,还有历史上著名的越国以及越王勾践,是不是发现“戉”看上去眼熟多了。
“戉”字和前面说的戊、戌等一样,最初都是斧状的兵器,后来加了“金字旁”,通“钺”。
“戉”在金文中有以下写法,其中,第①款是商代晚期的写法,②、③款分别是西周中期和晚期的写法,但是明显可以看出,②这种写法和“戊”几乎是一样的,所以对于这个字到底是什么,还有待进一步研究。
篆文左下为竖钩形。
这样来看,“灭”字和“火”还有一种兵器相关,但有的学者并未将右半部分解释为“兵器”,而是说手里拿着东西把火给灭了,这种说法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逻辑,毕竟对于“熄灭”这个含义是有文献支持的。但问题在于,假设手里拿的这个东西是有专门的“灭火”作用的,比如我们今天的灭火器,那也应该有专门的字或词来定义,否则,如果只是拿着东西去灭火,可能顺手拿的是“戉”,也可能是别的东西,那为什么要用“戉”造字,而不是别的呢?而且我觉得古代的灭火,无非是用水浇灭、用土掩盖、或者用衣服、被褥、笤帚等扑灭,用“戉”或“戌”这一类工具去灭火的可能也不多。
还有一种观点认为,“灭”字中的火和兵器都是象征战争的,它们都可以毁掉一切,也就是许慎所说的“尽也”,我个人还是比较趋向于这一解释。
关于其本意为何,说法不一,但至少可以肯定,最初确实是和“水”没有关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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